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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的總統運

作者:李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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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看守所出來後,台灣政府並沒有放鬆對我的陷害,但社會上的朋友並不因我的委屈而疏遠我,相反是更接近我,所以在生活上、活動中,我依然有著非常好的人際環境,但是台灣終究不是我長留之地。因我曾幫過人,他們不願意看到我的成功,不能容忍我在台灣安居樂業。最後法院給了我一個罪名「偽造文書」,直到今天我都認為這是一種陷害,因為我持有的荷蘭護照並非我自己偽造,是我從荷蘭移民廳長手上領取的,怎麼個偽造文書?

加害于我的人卻是真正的偽造文書,卻因有權有勢,不被追究,一九九六年底,我在新加坡,專程去了台北駐新加坡代表處,發現當年台灣省政府請我前去台灣的文件竟然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朱婉清丈夫語文中心的邀請函,這才是真正的偽造文書。

「不能和吳伯雄來往!」

這裡我要提及的一個人,也是我非常感謝的一個人,就是當時擔任內政部部長的吳伯雄先生。

在我抵達台灣之初,我住在西華飯店,與吳伯雄先生認識是我一個朋友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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