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建軍新書朱婉清申請
假處分案昨經法院裁定
2月15日 星期二 1:00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五日電)
台北地院昨天裁定准許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所聲請,針對大陸人士李建軍所著「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的總統運」的假處分案,債務人閱世界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厲啟明、貞彥有限公司將不得出版、販賣、代理、經銷、出借「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的總統運」。
另外,債務人也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將這本書內容出示於他人或散佈於眾的行為。
不過,對於已流入市面的書,則不受裁定內容拘束。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春地中午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由於債權人認為「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的總統運」這本書的銷售、出版,已對債權人名譽有所侵害,如果不馬上做一個保全程序的強制執行,將無法回復債權人名譽,因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案。
他並指出,由於這件聲請假處分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三十三條、五百三十五條文規定,裁定這項假處分案的聲請,不過,債權人必須提供擔保金新台幣二百六十八萬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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