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撤銷出書
恐被誤會接受封筆費
李建軍細述申請返台定居經過
重申出書為求清白並爭取合法赴台
【本報系記者曾慧燕╱一日電話專訪】著作並出版「我的台
灣路和連戰的總統運」一書,掀起滿城風雨的李建軍一日承
認,在看到媒體刊出連蕭競選總部發言人郭素春及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副主任丁遠超發言後,確曾考慮過撤銷「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總統運」一書的出版,但為時已晚,一旦撤銷,恐被人誤會他接受了「封筆費」。他已經再三表示,出書的目的,「是為了還我過去一個清白,能夠合法的到台灣與家人團聚」。
李建軍表示,他在被迫離開台灣前,曾詢問過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局長曾文昌,對方親自回函說,如他持有效的東加護照,可依「國人入境短期停留長期居留及戶籍登記作業要點」第九條規定,在僑居地備齊文件,由台北駐東加王國大使館函轉該局辦理在台灣長期居留。
離開台灣後,他直接前往東加王國辦理正式入籍手續後,前往中華民國駐東加王國大使館,對身份證件作了公證,一切手續合法,他同時呈交了致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抄送外交部的(東加85字第85124號)文件,並且也呈交了所持的東加王國護照驗證文件(證)86014號,但是,所呈文件從此石沉大海,沒有音訊。
李建軍說,在此期間,他和太太杜雯多次向內政部警政署屬下部局陳情,要求以華僑身分回台,與家人團聚,也無下文。
他認為,在出書前,他尋求回台的途徑是正當的,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他所持的證明也是合法的:一、他是東加王國正式公民,持有有效合法的東加王國公民護照。二、護照經中華民國駐東加大使館公證(有公證書)。三、是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認可的中華民國華僑(有華僑身分證明書)。
四、在台北與杜雯結婚是唯一合法的婚姻(有結婚證明書)
。五、在台期間結婚、置業、育兒,均有合法的原始證明。
李建軍指出,在長期申請不果的情況下,他通過私人關係查詢,答案是朱婉清在授意這些機構,拒他在國門之外。他激動地說:「我如果不通過出書說明原由,我還有那條路可以走?」 他說:「在我將書發稿的時候,已經有了一個心理準備,將面對抹黑、誹謗,同時我也明白,朱婉清將是第一個跳出來發飆的。」但他沒有想到,「她竟然說出她與我
只見過一次面的謊言」,如果只見過一次面,「為何我手頭
上有多張與朱婉清在各種不同場合的合照?」他重申,他書
中反映的情況,有地點、時間和人物,完全可以考據。
朱婉清日前登報表示,李建軍曾經因為拿假護照被遞解出境,遭到禁止入境,希望找她幫忙,解決護照問題,但是這根本和她工作沒有任何關聯,她也沒有能力去處理,並沒有理會,李建軍可能因此而懷恨在心,才有這些完全和事實不符的說法。針對朱的聲明,李建軍說,他被台灣強迫出境,並遭到禁止入境,也就是說他從此再也無法到台灣,怎麼可能找只有「一面之緣」的朱婉清幫忙解決護照問題?如果因為她不理會,而他懷恨在心在寫此書,這種說法在邏輯上站
不住腳。「世界上有這樣的人,只與別人一面之交,讓人辦事,別人辦不到,就編造一本三百多頁不符合事實的書來報
复?我在台灣認識很多政界高層人士,為何不找其他人,偏要找一個只見過一面的人報復?這就讓大家看清誰說真話,誰說假話了。」
他指出,選擇在總統大選前出版「我的台灣路和連戰的總
統運」一書,主要是希望通過此書讓大家瞭解他受的委屈,以及不能與妻兒團聚之苦。同時也因為台灣最近放寬了出版法,他能在台灣出書了。
李建軍續稱,很多媒體都提到,他到台灣後沒有多少時間
,就認識很多台灣政界高層人士,這是事實。「這就給大家
留下了一個思考點,我李建軍何德何能,能有如此神通?以
我認識的這些政界高層人士的地位,如果沒有人來推薦,我
怎麼可能認識他們。」而這個幫他鋪路的人,便是朱婉清。
他說,本來他與連戰有數張合影照片,是朱婉清衝印給他的,但最後一次與朱婉清見面時,對方要他交還,理由是不想他藉連戰之名打知名度。他一氣之下,為了表示自己的清
白,就將合照給了她。朱婉清沒有想到的是,她忘了跟他要
回她與李建軍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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